@亲爱的家长 这份学院资助政策申请指引, 请您查收!
日期:2025.09.05
资助政策申请指引
尊敬的家长:
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、暖民心工程。学生资助工作坚持“应助尽助、精准资助”的原则,充分体现教育公平,确保农村(含县镇)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特定群体享受国家资助政策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社函〔2013〕1036号)、《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粤财规〔2021〕1号)、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〕2号)等文件精神,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以享受以下资助政策:
一、国家免学费
(一)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涉农专业学生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在民族地区就读学生、戏曲表演专业学生、残疾学生。同一学生累计资助年限不得超过三年。
(二)资助金额:按照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享受资助金额。
二、国家助学金
(一)资助对象: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、四省涉藏州县、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院三年级农村学生(不含县城)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。学生必须先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,方可提出申请。同一学生累计受资助不得超过3年。
(二)资助金额:2300元/年/人。
三、国家奖学金
(一)国家奖学金是指根据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设立的,针对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。
(二)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。
四、“技能雏鹰”奖(助)学金
(一)“技能雏鹰”奖(助)学金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4年起在全国技工院校设立,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出资,对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、技能突出的学生给予“技能雏鹰”奖学金;对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能享受国家或地方助学金的学生给予“技能雏鹰”助学金。
(二)奖(助)学金标准为每人3000元。
五、地方政府资助
在落实免学费、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政策的基础上,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免学费、助学金和奖学金政策。具体内容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。
六、社会资助
社会资助是指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学院学生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等。